8月29日下午,横栏镇副镇长杨志恩带领国土、住建、执法、公安、消防、供电等职能部门对三沙村一违法建筑进行依法围蔽查处。
杨志恩副镇长带领相关职能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围蔽查处。
据悉,2015年10月起,该事主占用位于三沙村第二小组土名“五厘地”地段处的耕地实施建设,在建一座砼结构建筑物,占地面积为333.5平方米。市国土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以及《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一条的规定于2016年11月16日作出中土执法决字[2016]1083号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对该事主作出如下处罚:一是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33.5平方米土地;二是限期于十五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的333.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恢复土地现状;三是对非法占用333.5平方米耕地处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计罚款10005元。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12月1日向该事主送达了中土执法决字[2016]108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事主虽缴纳了罚款,但逾期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确定的其他义务。后市国土资源局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条件,准予强制执行,由横栏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违建现场
供电部门对该处违法建筑进行断电围蔽查处。
小编在现场见到该违法建筑建有10层楼高,已全部完工,并有部分租户已经入住。在查处过程中遭到了事主及其亲属的反对阻扰,镇公安分局依法对2名当事人进行制止。现场工作人员对该违法建筑内的房间进行逐一排查,要求租户立即搬离。排查完毕后,镇国土分局和消防大队在该违法建筑的门上贴上了封条,并用铁管对该门进行焊接围蔽。
现场工作人员对该违法建筑内的房间进行逐一排查,要求租户立即搬离。
在围蔽过程中,事主及其亲属试图反对阻扰。横栏镇公安分局依法对2名当事人进行制止和拘留。
横栏镇国土分局和消防大队在该违法建筑的门上贴上了封条,并用铁管对该门进行焊接围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