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提升啦!近日,记者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7月3日开始,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原来的1510元提升至1720元。也就是说,往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2个月起,需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720元;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需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也不得低于1720元。
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具体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目前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至12%。
值得一提的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只能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为每一年度内任意一个工作日。年度内首次调整基数办理地点: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年度内再次调整基数办理地点:住房公积金各办事处窗口。另外,年度内首次调整基数办理时限:当天办结;而年度内再次调整基数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记者还了解到,年度内首次调整基数和年度内再次调整基数所需的资料也是不一样的。其中,年度内首次调整基数所需资料包括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年度内再次调整基数所需资料则相对多一些。具体如下:申请二次调整缴存基数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反映职工真实工资的材料(如工资明细或工资条)(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信息时报记者 段亚雄
算一算
假设有市民张先生,于2018年7月4日入职东莞某用人单位,其缴存基数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缴存比例为10%。
其月缴存额(单位+个人):1720×10%×2=344元
全年缴存额(单位+个人):344×12=41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