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职工在参加工作后,单位会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但不少人没有买房的需求,就认为缴纳的公积金没什么作用,其实,公积金的用途非常广泛,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1、一次性付款购房
2、分期付款购房
3、住房贷款购房
4、自建房
5、租房
6、大修自住房
7、其他住房消费
8、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9、职工或家庭成员涉及大病医疗
10、我市户籍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1、退休
1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3、出境定居
14、死亡
15、外地构建住房
对于已经拥有房产的缴存人
而该房产已经不满足其他的房产提取条件
(如已结清贷款、已申请一次性购房提取等)
都可以通过
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每月提取缴存额的30%
封顶金额为每月600元
而且部分业务可以直接通过
“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
足不出户,简单方便
或开通了个人网上办事大厅权限
获取账号及密码后
就可以通过中山公积金的
网上办事大厅自行申请办理
办理成功后
提取金额将会在下一工作日内
转账到你的公积金联名卡内
注意
如果缴存人在业务办理后
账户状态发生改变(如封存)
该项业务协议将会自动终止
实在要到柜台办理的
可以就近选择以下办事处办理
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A区95.96.97.98.99.100.101窗口)每周二、周四下午5:30-6:30延长服务一小时,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是采取预约服务方式。申请人可通过关注“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或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取号机申请预约。
公积金中心-东区办事处(中山市兴中道8号瑞景大厦首层 )每周二设立党员不午休志愿岗,安排党员志愿者值班为群众办理业务。每天上午提前15分钟(即8:15)提供服务、下午提前30分钟(即14点)提供服务。
公积金中心-小榄办事处(中山市小榄镇行政服务中心(升平中路10号金融大厦二座三楼) )每周二设立党员不午休志愿岗,安排党员志愿者值班为群众办理业务。
来源:中山公积金、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